近日,南通中院通报了“公正裁判引领法治风尚”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结果,崇川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钱徐宁撰写的(2022)苏0602民初2408号民事判决书获评优秀裁判文书。 该判决系滴滴司机拒载致醉酒乘客溺亡案,判决后崇川法院发送司法建议,推动网约车平台规则修改。该案得到社会广泛关注,中央电视台、《法治日报》《工人日报》等主流媒体曾持续报道。 4月29日下午,市中院举办“公正裁判引领法治风尚”优秀裁判文书评析会,进一步彰显优秀裁判文书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功能。 会上,钱徐宁分享了文书撰写思路和心得体会。她表示,文书撰写首先要“立论”,确立文书论证的立论核心。而以公正司法引领正确社会价值的裁判文书,特别是要区别于一般道德谴责或是避免归类为“背锅”,核心要义应锁定为准确、明确且坚定的法律适用。立论核心确定好后便是“论证”。所谓“纲举目张”,确立裁判逻辑的起点后,所有文字的布局、观点的摆布都需要围绕这个核心展开。回应争议焦点、运用好情理分析,只有通过充分论证,文书撰写才能水到渠成。同时在文书中以适当笔墨切题弘扬友善敬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也可让裁判更具有信服力。 近年来,崇川法院注重提升文书质量,发挥优秀裁判的宣传引领作用,积极组织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,完善本院内部评选推荐标准。通过裁判树立行为规则、彰显公平正义、引领社会风尚,更好地实现案件审理的政治效果、社会效果、法律效果相统一。 (责任编辑:) |